2019-12-09 10:54
变化一:省级统考科类——多了
各省级招办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中艺术学门类专业逐步组织音乐学类、舞蹈学类、戏剧与影视学类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,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适用范围。
目前,各省级招办普遍举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,部分省市还举办音乐学类等统考。可以预见的是,今后统考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。例如,内蒙古招办表示2014年将进一步完善和继续施行原有的音乐类、美术类专业统考,在此基础上拟新增编导类、播音类、表演类、舞蹈类专业考试全区统考。
变化二:文化成绩要求——高了
省级招生考试机构、高校将在当前本地(校)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标准基础上,立足高等艺术专业教育和学生长远发展,分类逐步提高有关专业文化成绩要求。
提高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已是大势所趋。最近两年,北京电影学院、北京服装学院等多所艺术类院校,已经提高了文化课成绩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。中央美院、清华美院等高校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也逐年提高。例如,辽宁省招考办负责人表示,从2014年起,高考艺术类的文化课分数线将不低于“二本”分数线的65%~70%。湖北省招生办也表示,从2014年起逐步提高广播电视编导、播音与主持等专业的文化成绩。
变化三:招生专业限定——严了
艺术教育、服装设计与工程、风景园林、文化产业管理这4个可授予艺术学学位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,若招生学校有相关专业要求,需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。
除了上述4个专业外,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。各省招办已经陆续出台相应的通知。例如,黑龙江规定2014年学前教育专业不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,内蒙古拟规定空乘、安检、学前教育等本科专业2014年起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。
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、高校将加大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公开和公示力度,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,进一步促进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。相关管理部门还将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,严禁工作人员、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,单独、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、推广活动,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。